許金山涉殺妻女案 陪審團退庭商議須達大多數裁決

發佈日期: 2018-09-19 13:02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中大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被控謀殺妻女案,陪審團早上約十一時退庭商議。

53歲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許金山,被控2015年5月22日,把注入一氧化碳的瑜伽球,放入私家車車尾廂,謀殺47歲妻子黃秀芬及16歲女兒許儷玲。

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早上繼續引導陪審團時指,沒人知道瑜伽球何時被放入車尾廂。但必定是案發當日,被告妻子早上約八時半,送子女上學後回家,至下午約二時再開車期間。而被告下午一時半要回校聽學生匯報,陪審團要思考,被告有沒有足夠時間放瑜伽球?

法官指可以排除被告妻子,及其他子女放瑜伽球的可能性,因為他們根本不知瑜伽球內有一氧化碳。有可能放瑜伽球的人,只會是被告或二女許儷玲。陪審團須考慮,沒有證據顯示二女自殺,但有沒有可能被告告訴她瑜伽球有一氧化碳時,她沒有留心聽清楚?

陪審團必須同時確定三個元素存在,才能裁定謀殺罪成,包括被告是否放瑜伽球的人?是否非法殺人?放瑜伽球目的是否殺死妻子?如果陪審團肯定他目的是殺死妻子,就算沒計劃導致二女死亡,亦等於有殺人動機。

法官指九人陪審團要盡量達成一致,或至少七比二大多數裁決,才算有效。又提醒他們要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忠於自己作出裁決。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