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女涉阻擋巴士及襲擊市民 裁定表證成立

發佈日期: 2018-09-11 18:45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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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男女去年在銅鑼灣鬧市懷疑趕不上巴士,涉嫌阻擋巴士離開及襲擊勸阻的市民被起訴,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

29歲男被告王曦彥和31歲女被告伍嘉儀,在去年10月6日深夜,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阻擋巴士離開,各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罪。男被告涉嫌襲擊一名勸阻男子,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

涉事新巴車長作供,指當時駕駛巴士在崇光百貨巴士站上客後,駛至中線時,一男一女從後走到車前阻擋。男子表情兇惡,當時車上仍有六、七十名乘客,他致電公司求助。

控方在庭上播放兩條在巴士拍攝到的片段,見到一名男子懷疑用手拍打車頭玻璃約半分鐘,及一名女子從後追上巴士的情況。控方指兩人令巴士服務受阻約二十一分鐘。

辯方問車長當時是否對整個過程細節不太記得,車長答是;又指當時精神不集中,沒有留意是否女被告剛好趕到車站。

辯方又問,巴士公司有沒有教導如何處理漏載乘客等問題,車長說「好似有」,並在安全情況下,可讓追上巴士的人上車。

控方傳召案中勸阻的男子作供,他指曾同男被告發生拉扯,跌在地上。男被告曾坐在他的腹部,但認為對方並非想襲擊自己。

暫委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星期三繼續審理,又提醒沒有代表律師的女被告,要決定自己是否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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