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涉偷拍女學生 控方撤回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發佈日期: 2018-08-15 17:05
法庭
粵一名男補習教師涉嫌偷拍女學生,控方今日撤回其中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審訊,被告是大學生,為一名15歲女學生補習,他涉嫌在私人會所圖書館內,拍攝對方裙底及作出猥褻行為。 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控方撤回「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的申請,但保留檢控「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又指被告被捕至今已扣押逾6星期,准他以兩萬元保釋,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再處理。 高院上周就小學教師手機外洩試題上訴案,指律政司錯誤理解「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維持被告無罪,律政司其後提出上訴,並申請押後處理其他涉及同樣控罪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