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新界東北發展撥款時衝擊立會 五被告就定罪刑期上訴

發佈日期: 2018-08-13 15:19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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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委會2014年審議新界東北發展撥款期間,多名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其中五人早前被裁定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罪名成立,分別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

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五名上訴人張貴財、周諾恆、葉寶琳、張漢賢及黃根源,被控在立法會懸掛示威橫額,及在議事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分別判罰款一千元,及判入獄一至三星期不等。

代表葉寶琳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立法會行政指令只適用於獲准進入的人,不適用一般公眾人士;又指若構成違反指令,需同時符合兩個條件,包括證明有關人士沒遵守秩序,及拒絕遵從立法會人員發出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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