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襲途人上訴案 代表律師呈新聞片冀納作新證據

發佈日期: 2018-08-08 18:32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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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佔領行動」期間襲擊途人、被判監三個月的退休警司朱經緯,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

正在保釋的朱經緯到法院出席聆訊。案情指他在2014年11月26日,在旺角彌敦道以警棍襲擊途人鄭仲恆。去年底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立。今年一月判監三個月,朱經緯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代表朱經緯的資深大律師郭莎樂,於庭上播出原審時未呈堂的新聞片段,希望法庭接納為新證據。指片段顯示,事發時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有大批市民聚集及橫過馬路,情況混亂,警員嘗試將人群趕回行人路。法庭應考慮整體環境,朱經緯當時是真誠相信需要採用必要武力以執行職務。又逐格重播朱經緯以警棍擊中鄭仲恆前,指鄭仲恆無跟隨人群前進,並曾大聲叫喊,出言挑戰警員,質疑他並非純粹路過。

又指鄭仲恆的個人社交網頁顯示,他事發前一天曾到旺角參與佔領,形容他是積極示威者,並非誠實可靠證人。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麥禮士,質疑提交新片段的必要性,指片段中看不到朱經緯及鄭仲恆在事發前有何舉動,亦無證據顯示現場有幾百人意圖衝出馬路,認為朱經緯並無合理原因向途人揮舞警棍。

聆訊星期四繼續,由律政司一方陳詞,法官黃崇厚指會在各方完成陳詞後,才決定是否接納新的片段為呈堂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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