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珠寶店劫案三被告申保釋被拒 交懲教署看管

發佈日期: 2018-08-06 18:32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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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上月的珠寶店劫案,三名被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10月8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三名被告上星期六由廣東公安移交給本港警方,分別是39歲報稱建築工人的蔡志樺、41歲裝修工人廖紀永,及36歲渠務工人孫嘉賢,被控一項串謀搶劫罪,暫時毋須答辯。

控罪指三人在七月一日,蒙面並手持牛肉刀、伸縮警棍及鐵錘,串謀另外三人行劫尖沙咀一間鐘表珠寶店,劫去33隻手表、6隻手鐲,總值約2300萬港元。其中蔡志樺及廖紀永負責落手前視察環境及通風報信。

三人案發後潛逃內地,公安上月十七日在蔡志樺深圳的寓所,拘捕他與廖紀永,起出174萬港元及12隻手表,兩日後再到孫嘉賢深圳寓所拘捕他。

三人申請保釋,控方指案件嚴重反對,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指部分贓物未起回,三人也各有數次不誠實定罪紀錄,拒絕保釋申請,交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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