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動案已有28人定罪 警方稱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發佈日期: 2018-06-11 17:00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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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說,旺角暴動案至今已有28人定罪,會繼續追緝涉案的人。

警方在判刑後說,今次是涉及旺角暴動的案件首次在高院審訊及判刑。法庭清楚指出被告干犯嚴重罪行,是有組織、有預謀犯案,法庭頒下阻嚇性刑罰。

警方又指,先後有91人涉及旺角暴動被拘捕,至今28人定罪。警方會繼續追查涉案人士,不排除再有人被捕;亦會全力追緝棄保潛逃的三個疑犯,包括前本民前發言人黃台仰及成員李東昇。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謝子坤說:「警方重申不會容許任何暴力,或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如有任何違法事件,警方定必果斷執法,以確保公眾安全及秩序。」

有民主派議員認為,案件反映年輕人不滿社會現狀,政府要正視;但建制派指,不能任意妄為。

公民黨新界東議員楊岳橋表示:「我們未必同意他們的行事方式,但有一點必須注意的是,社會的不滿是存在的,亦反映特區政府有最大的責任,應要處理、正視、面對這些問題。」

經民聯九龍西議員梁美芬說:「很多年輕人以為只要掛著政治口號,就可以為所欲為,視法律於不顧,今次帶到清晰訊息,香港是法治社會。」

民建聯區議會(二)議員李慧琼稱:「暴徒縱火、焚燒車輛,這些任意妄為的行為是絕對不能輕判。」

另外,梁天琦與另外兩名被告李諾文及林傲軒涉及在砵蘭街的暴動罪,審訊後陪審團未能達成有效裁決。控方申請重審,並申請與涉及容偉業和袁智駒兩名被告的暴動案合併。

李諾文及林傲軒的重審會合併,十一月八日開審,由法官黃崇厚審理。由於梁天琦一方考慮反對合併,法庭押後至七月十二日處理。

另外自稱「佔旺女村長」的畢慧芬,本月初被控兩項暴動罪,正等候轉介到區域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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