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電視就通訊事務管理局的裁定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早上續審。 代表通訊局的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繼續陳詞,指業務守則是為電視節目設立的基本標準,持牌人有責任執行,並需平衡消費者權益及商業利益。他指無綫在家居電視用戶的滲透率近乎百分之百,對社會有巨大影響力,更有特殊責任遵守守則。 陳文敏又指,無綫可在節目前後,甚至節目中賣廣告,前提是要符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