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調查員警署外遇襲 被告蓄意傷人罪成囚四年

發佈日期: 2018-04-23 16:33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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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一名助理調查主任,前年執行任務期間,被人襲擊,一名二十三歲男子蓄意傷人罪成,監禁四年。

區域法院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林樂曦案發時看準事主頭部施襲,手法相當兇殘、甚至可致命,事主沒有永久傷害純屬幸運,判被告入獄四年。

案情指,事主李嘉威前年九月底,在上水警署對面行人路執行監視行動時,有兩人從私家車下車,以金屬硬物襲擊事主頭部,事主頭皮裂傷,左、右太陽穴位置要縫針。警方事後拘捕一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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