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印傭在社交網站直播三名少主洗澡影片,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判處即時入獄三個月。 案情指,28歲被告於去年十二月,在社交網站上載三名年齡介乎五至七歲的少主全裸洗澡片段。她供稱,不熟悉香港法律,亦不知道其行為嚴重性。 法官判刑時指,案件非常嚴重,包括侵犯兒童私隱,同時涉及違反誠信,判處監禁在所難免,但考慮到事件為非猥褻性,亦非為賺取金錢,因此以監禁四個半月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後獲扣減三分一刑期,最終判囚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