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坊扶手電梯事故 電梯承辦商判罰32萬元
發佈日期: 2018-03-09 17:08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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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朗豪坊去年扶手電梯事故,電梯承辦商奧的斯被罰款三十二萬元。
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奧的斯被控沒有確保自動梯工程妥善地進行。辯方承認未妥善進行維修保養,事後已檢討監督制度。而意外中也無人永久性傷殘。裁判官指意外嚴重,若奧的斯有充分監督,可在事發前發現電梯零件破損。
同案被票控的奧的斯工程師馬兆麟不認罪,五月中再審。而早前公司一名工程人員已認罪,罰款六千元。事故導致十八人傷,機電署調查指是電梯主驅動鏈斷裂及保護裝置同時失效,涉及人為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