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 黃仁龍與曾俊華皆稱自發到庭支持

發佈日期: 2018-03-07 23:00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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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去年重審,法官批評曾蔭權的公關邀請社會名人聽審,企圖影響陪審團。曾聽審的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及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均指,是自發到法庭。

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去年初被判監的曾蔭權,另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控罪,在首次及第二次審訊時,陪審團都未能達成裁決。

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星期二,處理控方的訟費申請時提到,去年底第二次審訊期間,曾蔭權的公關安排多名知名人士聽審,等於「走後門」告訴陪審團,曾蔭權是好人,是企圖影響陪審團,與黑衣人威脅證人無大分別。

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發聲明反駁,指並非事實,稱首次審訊時是自發到庭給予支持,亦曾寫信給法庭,就曾蔭權的良好品格提交資料。

到第二次審訊時,他亦曾到庭一次,強調兩次到庭都絕非公關公司安排,說與曾蔭權在政府共事七年,作為前同事及朋友,希望作出鼓勵及精神上支持。

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指,到庭純粹是出於對朋友關心,很高興見到社會仍有人願意為遭遇困難的朋友伸出援手,亦相信大眾普遍認同這種普世價值。

曾蔭權透過發言人指,過去幾年的困難日子,很感激不少市民及朋友對他和家人表達的深切關懷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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