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長沙灣新巴撞小巴釀七傷車禍 司機認危駕囚一年

發佈日期: 2018-02-20 23:17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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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新巴前年在長沙灣撞倒一輛小巴,巴士司機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在區域法院被判監一年。法官判刑時形容,雙層巴士是道路上的「重磅炸彈」。

已離職的50歲被告麥偉德,前年十月駕駛無載客的雙層新巴,駛至長沙灣興華街時,未有理會雙白線及「停」字標誌,駛入順寧道交匯處,撞倒一輛客滿的紅色小巴,小巴翻側。其中七人嚴重受傷,包括骨折和脾臟受傷。其中一人留有永久性傷勢。

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是單親父親,獨力供養發展遲緩七歲兒子,並與年邁父母同住,母親亦患有認知障礙症,對事件表示內疚和歉意。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說,根據受傷人數、程度,從輕發落,判被告監禁一年,停牌兩年半。

他又提到早前大埔公路九巴嚴重車禍,指雙層巴士是道路上的「重磅炸彈」,容易引發嚴重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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