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殘酷對待動物及無牌畜養狗隻罪成 判囚一年

發佈日期: 2018-02-20 17:19
法庭
六旬翁殘酷對待動物及無牌畜養狗隻罪成 判囚一年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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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翁涉嫌在住所內殘酷對待動物及無牌飼養犬隻,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監12個月及罰款4000元。

案情指,68歲的被告於去年6月30日,在元朗大棠路南坑村村屋內飼養18隻狗及1隻貓,最終有10隻狗餓死。

裁判官於判詞中指出,被告收養有關貓狗,目的是不希望牠們被別人虐待,但被告卻因懷疑家中鬧鬼而離開,沒有嘗試或委託他人協助照顧寵物。倘被告離開家園時將貓狗放生,或令動物有一線生機。

裁判官指第一項控罪非常嚴重,判被告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以及八項無牌畜養狗隻罪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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