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警涉洩露謀殺案機密資料 各被判監兩年半及三年

發佈日期: 2018-02-14 18:49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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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警務人員向商人洩露謀殺案的警方機密資料,各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分別判監兩年半及三年。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案情指,四十七歲警員李潤福及五十歲警署警長葉國良,就2014年10月一宗謀殺案,向商人、即第三被告洪偉明,洩露了案中疑犯及相關通緝人士姓名,並教授應對警方調查的方法,以換取第三者向他們三人提供金錢報酬。

三人上月底同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

法官判刑時指,三人行為打擊警方的資訊發放系統,影響警方偵查罪案及拘捕行動。

其中李潤福收錢提供資訊,被捕時已收取十一萬元,刑責最重,判監三年;葉國良洩露資訊,嚴重違反職務,並收取了兩萬元,判監兩年半。

至於獲得警方資料的洪偉明,雖然取得十三萬元,金額最高,但罪責不及兩名警員高,判入獄兩年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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