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涉鉛筆插龜被控殘酷對待動物罪 判囚3個月

發佈日期: 2018-01-12 16:50
法庭
無業漢涉鉛筆插龜被控殘酷對待動物罪 判囚3個月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六旬無業漢涉以鉛筆插龜,被控殘酷對待動物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囚3個月。

案情指,60歲的被告去年10月於東區醫院接受手術,期間在院內龜池餵龜時被龜隻咬傷,在隨後數日先後以鉛筆插入池內10隻龜的口或頸部,鉛筆直穿龜的內臟至尾部穿出,於翌月被捕。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患有輕度智障,已失業10年,靠綜援維生,當日因一時衝動犯案,希望獲得輕判。

裁判官形容被告行為殘酷,判監3個月。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