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與妻子帶四罐奶粉過關被定罪 終院上訴得直贏訟費

發佈日期: 2018-01-09 14:05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一名市民與妻子帶四罐奶粉過關,超過法例限制被捕,及後被定罪,他上訴至終審法院獲判得直,兼贏訟費。

上訴人林丹青,2015年1月與妻子一同前往內地,在羅湖管制站被海關搜出背包有四罐奶粉,超出法例所限的兩罐,兩人過關時間相距九秒,但海關不認為是同行,林丹青被裁定違反「企圖輸出奶粉往中國大陸」。

他獲准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認為需要釐清「限奶令」下,容許攜帶奶粉是指一個人親身攜帶,抑或延伸至其他同行者的行李。首席法官馬道立裁定上訴得直。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