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美容案 兩被告罪成女醫生獲准保釋

發佈日期: 2017-12-12 18:48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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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醫學美容集團誤殺案,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同實驗室助理陳冠忠誤殺罪成,法官稍後判刑。但陪審團未能就案中第三被告,女醫生麥允齡的控罪達成裁決,她獲准保釋。

六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至下午五時,一致裁定DR醫學美容集團創辦人周向榮誤殺罪成立。

至於實驗室助理陳冠忠,陪審團亦以七比二大比數,裁定誤殺罪成。但未能就女醫生麥允齡達成有效裁決,法庭星期三繼續處理相關事項。

周向榮同陳冠忠交由懲教處看管等候判刑,麥允齡就獲准保釋。

陪審團今日就被告麥允齡的控罪,提出過兩次提問,其中在早上曾向法官提問,指如果麥允齡幫女死者陳宛琳注射後,才發生疏忽行為,是否違反對病人的謹慎責任,構成她誤殺罪成立,法官答不會。

陪審團下午再表明,未能針對女醫生麥允齡,就第五項定罪元素、即「醫生嚴重疏忽程度達至要負刑事責任」達成共識,又問法官被告麥允齡是否需要為死者打針後的行為負責任。

法官指,只需考慮她作為醫生,有無盡責任以病人最佳利益出發,披露療程風險和為病人注入的血製品不受污染。

案發在2012年10月,四十六歲女事主陳宛琳,在DR美容集團接受CIK療程,注射經實驗室培植的血製品後,出現敗血症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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