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冠聰機場受襲案 四名被告罪成囚3個月

發佈日期: 2017-12-06 16:39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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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撤銷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羅冠聰,年初在機場被人襲擊及淋液體,其中四名被告罪成,入獄三個月。

案中涉及五名被告,分別被控普通襲擊和非法集結等罪,五人全部否認控罪,西九龍裁判法院今日裁定,其中四名被告罪成,各入獄三個月。

四人年齡介乎53歲同72歲,至於一名68歲的女被告,由於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她當時在場,判罪名不成立。

事發在今年一月,羅冠聰到台灣出席座談會,回港時在機場被襲擊及淋液體。

裁判官指,四名被告激動指罵羅冠聰,拉扯他的衣衫和背包等,即使被現場保安人員阻止仍繼續,其行為明顯有意圖,使任何人感到害怕,或破壞社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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