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撥款部分被告獲准上訴至終院 律師將申請保釋

發佈日期: 2017-11-14 17:50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2014年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衝擊立法會,非法集結罪成的十三名被告,部分人就案件是否涉及廣泛及重大法律觀點申請證明書,上訴庭就是否發出證明書頒下判詞,決定就眾上訴人提出的部分理據,批出證明書。

十三名被告原審被判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覆核刑期,上訴庭八月改判各人即時監禁八至十三個月。他們之後向上訴庭申請往終審法院上訴。

上訴庭判詞指,鑑於終審法院上星期就黃之鋒、周永康和羅冠聰三人衝入政府東翼前地案批出上訴許可,與本案上訴人所提的重大法律爭議有一定關連,故批准上訴申請,被告包括社民連副主任黃浩銘等人。

代表被告的律師指,會盡快向終審法院提出保釋申請,並正式入稟上訴至終審法院。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