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指鄭仲恆對警作侵略性動作 決定用武力

發佈日期: 2017-11-09 21:15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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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經緯被控「佔領行動」期間襲擊途人案續審,繼續由朱經緯出庭自辯,他說在驅散行動中,看見鄭仲恆對警員作出侵略性動作,於是決定用武力,形容揮動警棍只是「點到即止」。

朱經緯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涉及2014年11月26日,在旺角彌敦道襲擊途人鄭仲恆。

朱經緯繼續出庭自辯,他表示當晚到達旺角,群眾想再佔用彌敦道,警方遇到很大衝擊,即使發出無數警告,但群眾完全不理會,估計人群是有敵意,認為他們會受到其他人影響,做出很多平日不會做的行為,很多人一開始是旁觀者,但下一秒鐘就會開始參與衝擊。

之後有下屬向他表示「出了事」,他見到人群已衝擊警方防線,於是前往增援,見到前面警員已拿出警棍揮動,他到達後亦拔出警棍,作為現場最高指揮,決定驅散人群。

辯方播放新聞片段,問他是否對四個人動用武力,他指對第一及第二個人只是打在背囊上,「裝兇作勢」令他們盡早離開。用警棍少少觸碰第三個人的腰,形容力度輕微。

到第四名男子,亦即事主鄭仲恆,朱經緯指他對警務人員作出侵略性動作,即上身突然向前傾,認為當時在挑戰警員,於是揮棍,他指動作雖看似「好快好狠」,但只是「點到即止」,力度只是中等。

主任裁判官錢禮問他,是否承認有打事主,因為要驅散人群,他們不遵從,而鄭仲恆對警員作出侵略性行為?朱經緯答是,稱只是打中背部,不會打頸,因為是致命武力。

辯方問他是否後悔時,他表示如果因為執行職務結果,要在法庭為自己辯護,寧願當日讓他們佔馬路,或者申請不參與行動,因為距離退休只是幾個月。

他又稱,對所有「佔領行動」人士無仇恨,當值時只關注行動及法律底線,以及社會秩序有否被越過。

辯方完成主問,星期五會由控方盤問朱經緯,而辯方亦會傳召兩名警員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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