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指揮棍打中鄭仲恆背部 力度僅屬中等

發佈日期: 2017-11-09 18:39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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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經緯被控「佔領行動」期間襲擊途人案續審,朱經緯自辯時說,他說在驅散行動中,看見鄭仲恆對警務人員作出侵略性動作,於是決定用武力,並指揮動警棍只是「點到即止」。

朱經緯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涉及2014年11月26日,在旺角彌敦道襲擊途人鄭仲恆。

朱經緯繼續出庭自辯,他表示當晚到達旺角,群眾想再佔用彌敦道,即使發出無數警告,但群眾完全不理會,估計人群是有敵意。

之後有下屬向他表示「出了事」,他見到人群已衝擊警方防線,於是前往增援,見到前面警員已拿出警棍揮動,他到達後亦拔出警棍。

辯方播放新聞片段,問他是否對四個人動用武力,他指對第一及第二個人只是打在背囊上,用警棍少少觸碰第三個人的腰。

到第四名男子、亦即事主鄭仲恆。朱經緯指他對警務人員作出侵略性動作、即上身突然向前傾,認為當時在挑戰警員,於是揮棍。他指動作雖看似「好快好狠」,但只是「點到即止」,力度只是中等。

主任裁判官錢禮問他,是否承認有打事主,因為要驅散人群,他們不遵從,而鄭仲恆對警員作出侵略性行為?朱經緯答是,稱只是打中背部,不會打頸,因為是致命武力。

他表示如果因為執行職務結果,要在法庭為自己辯護,寧願當日讓他們佔馬路,或者申請不參與行動,因為距離退休只是幾個月。

辯方完成主問,星期五會由控方盤問朱經緯,而辯方亦會傳召兩名警員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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