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名被告否認涉旺角暴亂 裁判法院結案陳詞

發佈日期: 2017-10-19 13:45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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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初的旺角暴亂,其中涉案的九名被告否認暴動、刑事毁壞,及襲警等控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在結案陳詞指,暴動的定義需要集體性,要三人或以上集結,並作出威嚇行為,及有實質破壞社會安寧,使人身及財產相當可能受到傷害。

控方指案發當日在山東街,示威者與警方防線對峙,雙方處於對立,從錄影片段看到,當時示威者人數超過30人,他們亦沒有意欲離開,已經屬於非法集結。當時集結人士的行為屬威嚇和挑撥性,激使他人加入破壞社會安寧,他們其後向警方擲物件,對人身和財產構成損害,非法集結變成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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