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 證人指特首出席私人活動沒正式紀錄

發佈日期: 2017-10-10 13:04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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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案件續審。時任特首辦副私人秘書蔡傑銘,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曾蔭權案發期間公務極繁忙。蔡傑銘已完成作供,控方傳召建築設計師何周禮作供。

曾蔭權被控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無合法權限接受裝修工程,作為以行政長官身份傾向於優待雄濤數碼廣播牌照申請的誘因或報酬。

時任特首辦副私人秘書蔡傑銘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於2010年初,五名立法會議員辭職,香港出現討論及爭拗,曾蔭權與不同黨派溝通,「忙到發瘋」。

同年8月發生馬尼拉人質事件,曾蔭權忙於與菲律賓總統交涉,協助受影響家庭。蔡傑銘表示同意辯方講法。

辯方又指,2011年時任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曾蔭權忙於接待工作。蔡傑銘同意曾蔭權公務繁忙,接待李克強更是「優先處理事項」。

蔡傑銘於2008年曾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並參與雄濤申請廣播牌照工作。他重申商經局與廣管局,一致向行會建議發牌。

他接受控方盤問時則指,特首出席私人活動沒有正式的紀錄,只能翻查相關的保安及專車出入的紀錄,但承認沒有人將曾蔭權的相關紀錄交予前終院首席法官李國能領導、檢討特首利益申報機制的獨立檢討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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