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國珊違《行政指令》案 五終院法官一致駁回上訴

發佈日期: 2017-10-04 13:04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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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區議員方國珊到立法會公眾席示威,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案,終審法院五名法官一致駁回她的上訴。

終審法院開庭宣布裁決。

案件涉及2014年,立法會工務小組審議「一堆一爐」期間,方國珊與助理到會議室示威,裁定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罪成,罰款二千元。她上訴至原訟庭被駁回,再上訴至終審法院。

對於指方國珊一方認為,《行政指令》列明不得在公眾席展示標語,及必須遵從立法會人員指示等,侵犯她的言論自由。

終院在判詞中指,立法會有權根據《產權法》拒絕讓公眾人士進入,但不可藉此抹殺言論自由。

惟立法會有權依據法例,禁止在公眾席上有可能擾亂會議、影響旁聽人士,或造成秩序風險的行為,方國珊可以以其他方式行使言論自由。

裁定立法會人員並沒對言論自由權利,施加不合乎比例的限制。《行政指令》屬相稱及具憲法效力,五位法官一致駁回上訴。

方國珊指尊重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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