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子在南韓開設旅行社,被揭發在香港無牌經營旅遊代理,今日在西九裁判法院被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女被告馮祉程在南韓設立旅行社,但在港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並無持牌。因安排不當,一個前往首爾的16人旅行團的機票出問題,無法登機,導致旅行團被迫經釜山轉抵目的地。 裁判官指,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及屬初犯,早前已承認無牌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以及提供虛假商品說明服務的罪名,今日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