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就宣誓無效提出上訴 梁國雄獲批出法援

發佈日期: 2017-09-11 18:30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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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七月裁定四名立法會議員的宣誓無效,議員資格撤銷,上訴期今日屆滿,其中梁國雄及劉小麗決定提出上訴。

梁國雄、劉小麗連同羅冠聰和姚松炎,去年十月在立法會的就任宣誓被裁定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四人被撤銷議員資格。劉小麗及梁國雄決定申請上訴。其中,梁國雄獲批出法援。

梁國雄稱:「我已窮到一個程度,法援署全免了我的費用。」

他的入稟狀指,原訟庭採納人大常委會2016年底,就《基本法》一百零四條的釋法,但該次釋法只是附加條文,無追溯力,只適用於將來的宣誓;又指原訟庭沒有考慮到梁國雄會有合理期望,於並無事先通知下按照過去立法會主席的裁決及準則宣誓。而他當時舉傘、叫口號等行為不應視為宣誓一部分。

劉小麗的上訴狀指,決定一個議員拒絕及忽略而導致宣誓無效是政治決定,法庭並無能力做政治判決。監誓人有權指出宣誓無效原因及之後如何處理,法庭應尊重立法會秘書長及主席容許她再次宣誓的決定。入稟狀指普通法以至大陸法中,都沒有列明人大釋法有追溯權。

劉小麗表示提出上訴是獲泛民及「守護公義基金」資助:「我也知道自己這個議席不單涉及我自己個人問題,亦都是牽涉整個陣營,以至全香港的一個政治局勢的問題,大家都知道訟費高昂的,所以今次能夠去解決這個問題,成為大家都想有的結果。」

根據基金的社交網站顯示,過去一個月籌得280萬元及獲民主派捐出1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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