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涉欺詐及串謀被捕准保釋 月底區院審理

發佈日期: 2017-08-10 18:55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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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商交所主席、行政會議前成員張震遠,涉嫌欺詐及串謀詐騙被捕,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將轉至區域法院審理,張震遠獲准保釋候審。

59歲的張震遠被控欺詐及串謀詐騙兩項罪名,獲准以五萬元保釋,提堂後離開東區裁判法院。48歲前商交所財務總監蔡達英則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同樣獲准保釋。

控罪指兩人在2012年至2013年,不誠實地隱瞞或沒有披露商交所財務狀況重要資料,以及提交虛假或誤導性資料予證監會,亦容許證監會的商交所報告顯示虛假或誤導性財務狀況,導致證監會沒撤回商交所牌照。

另外,張震遠亦被控在2013年4月意圖詐騙而誘使一間財務公司交出三千萬元,令該公司蒙受損失。

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據了解,控方42名證人中,包括商交所、證監會、銀行及財務公司職員。

兩名被告保釋期間不准離港,亦要交出旅遊證件,如果更改住址,要24小時內通知警方。

張震遠2007年起出任市建局主席,2012年梁振英競選特首時,擔任競選辦主席。梁振英當選後獲委任行政會議成員,同時身兼策發會副主席等多項公職。

他在2008年創立商交所,提供各類商品的期貨交易。2013年商交所陷入財困,要交回營運牌照給政府,證監會及警方介入調查。

商交所主席張震遠曾表示:「我不認為我現在需要辭職,我覺得請假是適合安排。」兩日後他辭去所有公職。

張震遠在2015年被法院頒令破產,他及後被商交所員工追討34萬元欠薪,罪成被判囚六周,裁判官當時批評他沒真誠悔意,欠薪仍家住淺水灣豪宅。

張震遠最終就上訴刑期得直,改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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