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涉隱瞞破產借貸1.5萬 被判120小時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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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消防員涉向財務公司虛報財政狀況借貸,早前已承認一項欺詐罪,今日觀塘裁判法院判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向財務公司償還餘下貸款。
案情指,45歲的被告意圖隱瞞破產令,向財務公司虛報財政狀況,成功借貸1.5萬元,被控一項欺詐罪。
辦方求情時指,被告已羈留28日失去自由,經過今次以後會小心處理財政,希望法庭可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對社會有貢獻,決定判被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向財務公司償還合共11869港元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