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為求成功考獲駕駛執照,向運輸署考牌主任提供五千元「利是」,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判監半年。 四十一歲被告張欣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控罪指他在今年四月向運輸署考牌主任提供五千元「利是」,利誘對方讓他在私家車駕駛路試中及格。 裁判官指他的行為愚蠢和自私,衝擊考牌制度,若然成功行賄,不但對其他考生不公,亦有機會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判他入獄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