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旅遊涉違商品說明條例 其中三項罪名成立

發佈日期: 2017-07-25 10:36
法庭
美麗華旅遊涉違商品說明條例 其中三項罪名成立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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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華旅遊被指向顧客隱瞞,航空公司減收燃油附加費,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公司及其副總經理被裁定其中三項涉及誤導遺漏的營業行為罪名成立。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美麗華旅遊,公司及其副總經理陳喜城,涉嫌前年四月向四名顧客銷售時,隱瞞阿聯酋航空減收燃油附加費,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旅行社及陳喜城各被控四項作出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其中三項罪名成立,控方要求被告向那四名顧客,每人賠償多收的燃油附加費19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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