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全線結業的火鍋連鎖店「譚魚頭火鍋」,遭其中一間分店商舖業主入稟追討租金差餉等逾76萬元。高院裁定業主勝訴,被告須於兩周內償還欠款。 「譚魚頭火鍋」年前全線結業,但其所屬的香港譚魚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被指在2015年再簽約,租用一個位於灣仔駱克道的舖位,但未有如期交租。 商舖業主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勝訴判決,聆案官接納並判以勝訴。被告一方須在14天內清還拖欠的逾76萬元租金及差餉,以及7月份的租金16萬元,否則原告可收回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