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再有三男被控暴動罪成 下月判刑

發佈日期: 2017-07-17 18:46
法庭
旺角暴亂再有三男被控暴動罪成 下月判刑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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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初旺角暴亂再有三名男子被控暴動罪成,交懲教署看管,下月判刑。

五名被告到區域法院聽取裁決。他們被控去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近花園街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法官姚勳智指,當時百多人擲東西等,場面相當嚇人。其中19歲楊子軒及20歲羅浩彥並非現場被捕,但呈堂片段拍攝到兩名戴口罩男子,衣著、鞋及髮型,與兩人完全脗合,確信他們就是片中站在示威者最前方,手持玻璃瓶的人士。

呈堂片段亦攝錄到另一被告,26歲連潤發拋磚。三人明顯有參與暴動,裁定罪成。會等候三人的教導所及背景報告,下月7日判刑。

同案另外兩名男子就被裁定暴動罪不成立,其中27歲孫君和指控他的警長證供、口供與記事冊有出入。

而在現場拍攝的48歲陳紹鈞,法官認為難以相信,警方與示威者發生最大規模對峙時他並沒有拍攝。但當時情況混亂,不能確定他曾拋磚頭。

陳紹鈞離開法庭時指,考慮向投訴警察課投訴:「作出一些這麼卑劣的行為去誣告一個普通人擲磚,不理這個人,對這個人造成的破壞。」

本案是區域法院審理的第三宗涉及旺角暴亂案件,亦是首次有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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