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發佈日期: 2017-06-16 15:05
法庭
梁國雄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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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辯雙方在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

案件早前裁定表面證供成立,梁國雄否認控罪。

他被控2012至16年期間,收受壹傳媒集團黎智英25萬元捐款,但沒有向立法會申報。

法官李運騰詢問控方,是否有證據顯示被告收受款項涉及貪污,或有附帶條件,以及作為議員身份是否有明顯利益衝突;如何證明被告是以議員身份收款。

控方指無直接的利益衝突證據,但從黎智英的捐款對象,可推論被告是因其議員身份及政治工作而獲捐款,被告蓄意不申報,可能有潛在或觀感上利益衝突,已屬損害公眾利益,構成行為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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