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發起人被控公眾妨擾罪 下月轉區域法院審理

發佈日期: 2017-05-25 16:20
法庭
佔中發起人被控公眾妨擾罪 下月轉區域法院審理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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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公眾妨擾罪的三名「佔中」發起人及六名參與佔領行動人士,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案件下月15日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被告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被控串謀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三項控罪。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前學聯成員張秀賢、鍾耀華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兩項控罪。

民主黨立法會前議員李永達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代表黃浩銘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申請將案押後六星期,以考慮會否就轉介區院決定提出司法覆核。裁判官拒絕,指沒有酌情權押後,認為案件一再拖延會造成不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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