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城市大學學生去年將12支仿真槍走私到內地,在深圳被判監7年,罰款2萬元人民幣。案件正進行二審。 廣州日報報道,23歲被告去年7月答應中學同學攜帶聲稱是電子零件的物品到內地,並會有500元報酬。他在過關時被內地海關查獲12支仿真槍。 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去年12月一審裁定他走私武器罪罪成,法庭指由於他不是主犯,可依法減輕處罰,判監7年、罰款2萬元人民幣。 被告提出上訴,指是受人蒙騙,不知攜帶的是違法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