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藥店店員向內地遊客銷售兩支共值約六十元的藥水,但收取五萬元,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教導所和勞教所。 21歲及23歲被告是旺角西洋菜南街龍興中西藥坊的店員,早前被裁定欺詐罪名成立。 案情指兩人前年十一月向一名內地女遊客銷售一種藥水時聲稱每支三十元,事主購買兩支並以信用卡付款,但收據顯示要五萬元,事主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