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銀行一名前女職員早前承認使用虛假文書罪,今日在東區法院被判監8個月。 案情指,31歲被告葉芷妮涉嫌去年7月13日,擅自從一名客戶戶口中提取20萬港元,再於翌日早上將款項存回,銀行其後得悉有問題轉帳,揭發事件,被告亦遭解僱。 被告聲稱炒賣智能手機損手,遭生意拍檔要脅到其公司追討,情急下冒充客戶簽名,並從戶口提取20萬元應急,其後遭上司揭發事件。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私自冒簽從而提取客戶金錢是破壞誠信行為,故判處監禁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