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入稟高院控梁繼昌誹謗案 獲准押後兩周審理

發佈日期: 2017-04-20 16:47
法庭
梁振英入稟高院控梁繼昌誹謗案 獲准押後兩周審理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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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梁振英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誹謗案,聆案官批准押後兩星期審理。

梁繼昌一方指,本來須於本月18日前呈交答辯書,但案件涉及行政長官控告立法會議員,需要特別小心處理,立法會會議紀錄、新聞報道,新聞稿等文件,要求押後兩星期。

梁振英一方就指案情簡單直接,反對押後。聆案官指梁繼昌一方,只是第一次提出押後,法庭一般都會批准,但下令他要支付800元堂費,又提醒他若再次要求押後,可能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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