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販毒棄保潛逃17年後被捕 高院認罪判囚63個月

發佈日期: 2017-03-20 17:35
法庭
男子涉販毒棄保潛逃17年後被捕 高院認罪判囚63個月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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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17年前因販毒被捕,其後棄保潛逃,近日返港後被捕,今日於高等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5年3個月。

案情指,48歲的被告於1999年在深水埗麗閣邨寓所外,被巡邏警員發現身上藏有19個小袋,共有逾16克冰毒而被捕。被告之後獲准保釋,但翌年初棄保潛逃至內地,近日因確診罹患末期肺癌而返港,隨即被捕。

被告今日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但因曾棄保潛逃,只獲扣減四分一認罪刑期,被判監5年3個月。辯方求情時呈上三份醫療報告,指被告在瑪麗醫院接受治療,發現右邊肺葉癌症指數偏高,確診第四期肺癌,需要接受化療。

不過,法官陳慶偉進一步詢問有關病情往後發展時,辯方未能提供資料,故判刑時不會就病情扣減額外刑期,相信被告一旦情況惡化,懲教處會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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