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人士遭票控違反港鐵附例 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發佈日期: 2017-03-17 17:20
法庭
社運人士遭票控違反港鐵附例 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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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運人士周諾恆去年三月在港鐵大圍站內示威,被票控違反港鐵附例,今日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是31歲周諾恆,控罪指他去年3月19日與十多人在大圍車站內,進行「反高鐵」示威,不顧港鐵職員警告,用揚聲器發言。

暫委裁判官陳家成裁決時指,被告與其他人拉橫額、派傳單、收集簽名等,示威僅15至20分鐘,而且屬和平、非激進。從現場片段所見,他們未有阻礙入閘機等主要通道,相信一般市民能容忍示威,所以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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