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案,被裁定罪成的兩男一女,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三年。 三人分別是23歲港大女學生許嘉琪,20歲學生麥子晞,和33歲報稱廚師的薛達榮。 三名被告昨日被定罪後即時收監,今早由懲教署人員押送往區域法院聽取判刑。 控罪指三人去年二月九日凌晨,在旺角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向警員投擲玻璃樽等,是旺角暴亂首宗以暴動罪定罪的案件。 法官昨日裁決時指,不是有人命傷亡或財物損毀,才構成破壞社會安寧,只要示威者有使用暴力,已經合乎暴動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