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醫務所非法棄置醫療廢物罪成,判罰款五萬元,是首宗被檢控的同類案件。 環保署人員去年十月,突擊巡查佐敦嘉賓商業大廈,在十二樓梯口發現醫務所將醫療廢物混入一般垃圾袋棄置,包括使用過的針筒、針咀及醫療用品玻璃瓶。 醫務所所屬公司,被控違反廢物處置規例,負責人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環保署指,帶有傳染病菌的醫療廢物威脅公眾衞生,應由持牌醫療廢物收集商收集,或運送至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