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批出許可 覆核梁頌昕機場遺留行李事件

發佈日期: 2017-02-24 12:02
法庭
高院批出許可 覆核梁頌昕機場遺留行李事件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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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在機場遺留行李,由職員代送入禁區事件,高院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申請人是港龍空中服務員羅美美,她並無到庭,只有工會成員到庭旁聽。機管局就行李事件發表調查報告,指只有手提行李內發現或懷疑有違禁品,才必須實行「同行同檢」,當日代送行李無違反保安程序。

申請人要求高院裁定機管局決定不合法。機管局反對覆核,指結果不會造成任何影響,強調事件中沒有任何安全事故或危機出現,而行李擁有人的身份一直清晰。

代表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在庭上指,根據機場的航空保安計劃,所有手提行李均必須同行同檢,現時機管局的說法與國際民航組織不一致,或者是機管局誤解了條例,若不必同行同檢,會形成一個很大保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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