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 傳召劉吳惠蘭及東亞高級經理作供

發佈日期: 2017-01-23 13:30
法庭
曾蔭權案 傳召劉吳惠蘭及東亞高級經理作供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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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接受利益案在高等法院續審,傳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局長劉吳惠蘭,以及東亞銀行一個高級經理作供。

控方繼續就曾蔭權夫婦聯名戶口的提存紀錄傳召證人,今日作供的負責接待兩人的東亞銀行總行高級經理何耀強。

控方指於2010年7月16日早上,曾鮑笑薇到銀行收取35萬元現金。主控官展出曾太傳真給東亞銀行的指示,包括轉帳、匯款及定期存款,證人指他收到後,會親自致電曾太確認並為她處理。

被問及他是否記得當日,如何協助曾太處理35萬元現金入帳,何耀強說不記得。控方指存款單上有手寫筆跡,指由「何經理」即是證人,指示豁免手續費,他就說單憑字跡,認不出亦不記得由誰寫。

代表曾蔭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萬江儀盤問證人時披露,曾蔭權與太太聯名戶口,於2010年時有相等於2500萬至3000萬港元,包括112萬人民幣債券和定期存款。證人同意萬江儀所講,當時人民幣升幅大,港人喜歡儲人民幣並賺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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