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偷去藝人張柏芝逾56萬財物 判囚18個月

發佈日期: 2017-01-18 16:50
法庭
印傭偷去藝人張柏芝逾56萬財物 判囚18個月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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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張柏芝被印傭偷去超過56萬財物,印傭被判監18個月。

案情指,30歲的被告是張柏芝印傭,去年6月底合約屆滿當日,被張柏芝私人助理發現其行李有一個紅色手袋,手袋內裝有一些珠寶首飾,兩個手袋及三對鞋,總值56萬1千元,被告承認這些財物是盜竊得來,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被判囚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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