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長隱瞞欠債申貸50萬 判囚10個月

發佈日期: 2017-01-10 14:37
法庭
男警長隱瞞欠債申貸50萬 判囚10個月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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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警長無申報每月正償還1萬至8萬多元欠款,誘使警察儲蓄互助社職員批出逾50萬港元貸款,早前被裁定6項欺詐罪罪成,今日被判監10個月,裁判官並拒絕其保釋等候上訴申請。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陳毓鈞無論在工作或私人社交圈子皆獲高度評價,服務警隊28年,對香港警隊及社會都有貢獻。

由於被告的妻子患有腦腫瘤無法工作,所住的警察宿舍亦被收取市值租金,令家庭經濟陷困,又指被告作為警員並已還押3星期,承受很大打擊及教訓,希望能被判最短刑期。

裁判官判刑時指,考慮到背景報告及被告的以往記錄,判被告監禁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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