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案 控方開案陳詞

發佈日期: 2017-01-10 13:02
法庭
曾蔭權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案 控方開案陳詞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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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案,控方作開案陳詞。

曾蔭權由太太曾鮑笑薇陪同到高等法院應訊。曾蔭權被控三項控罪,包括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他早前否認全部控罪。

陪審團早上在宣誓期間,其中一名女陪審員未能以英文完整讀出誓詞,法官認為其英文水平不符合參與本案的水平,其後再選另一名女陪審員替補。

法官陳慶偉指,陪審團在聽取本案的所有證供之前不能太快下定論,決定被告是否有罪。陪審團是事實裁斷者,法官角色是就法律觀點為他們給予指引。香港司法制度建基被告無罪,舉證責任在於控方,只要陪審團有懷疑,被告就不應該被裁定有罪。

法官強調,陪審團只能以庭上呈堂證供作出裁斷,要摒除以前及日後傳媒的報道,或親友對被告或本案的意見。

法官又指陪審團離開法庭後,很難避免上網或使用社交媒體,希望他們不要在網上或社交網站討論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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