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旺角暴亂,一名男子用磚頭襲擊警員,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十八個月感化令。 十八歲被告陳浩文涉嫌去年二月九日,在彌敦道用磚頭襲擊警員,警員左膝流血,他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過去三星期一直還押,初嘗失去自由滋味,相信已過了一個深刻的十八歲生日,最終判他18個月感化令,期間須接受為期一年職業訓練。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會研究判刑理據及主控官報告,才決定是否需要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