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油店未收膠袋費被罰5千元 職員指不會再犯

發佈日期: 2016-12-01 17:47
法庭
糧油店未收膠袋費被罰5千元 職員指不會再犯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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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灣一間糧油食品店向顧客派發膠袋時,沒有收取膠袋費,被法庭罰款五千元, 是首次有商戶違規派發膠袋,被刑事檢控。

涉案糧油店是位於長沙灣元州街的「祥興零售批發」。環保署在去年十二月同今年二月巡查時發現商戶沒按法例向顧客收取膠袋費,先後兩次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到今年七月再巡查時,發現該店仍然沒收取膠袋費,署方決定按條例檢控,涉案店主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罰款五千元,是去年四月全面實施塑膠購物袋收費後首宗刑事檢控個案。「祥興」的職員指,因不熟悉條例才會犯法。

祥興零售批發職員鄭先生指:「有時太忙,忘記了收。我深感後悔,不會再犯。最主要是宣傳不足,後來環保署都有再提供單張都盡量去配合,原來非密封(物品)都可以有膠袋,有些不可以有膠袋。當然罰多兩次就知道,現在明白很多了,都不會再犯。重是比較重,但都接受法官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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